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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地政總署今天(7月11日)公布,位於北角渣華道與電照街的非工業用地,以69億1,000萬元批予彩榮(香港)有限公司,年期50年。
該地盤面積約23,400平方米,指定作非工業用途,但不包括倉庫、酒店及加油站。樓面面積須介乎56,203 - 83,675平方米,其中不少於32,208 - 53,680平方米的樓面面積可作私人住宅用途。發展項目的住宅單位總數不得少於700個。
地政總署今天(7月11日)公布,位於北角渣華道與電照街的非工業用地,以69億1,000萬元批予彩榮(香港)有限公司,年期50年。
該地盤面積約23,400平方米,指定作非工業用途,但不包括倉庫、酒店及加油站。樓面面積須介乎56,203 - 83,675平方米,其中不少於32,208 - 53,680平方米的樓面面積可作私人住宅用途。發展項目的住宅單位總數不得少於70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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