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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批在上環高陞街一帶唐樓經營中藥批發的中小型藥商,不滿《中醫藥條例》規定由2012年起至2013年底,將終止向在非商業樓宇經營的中藥批發商發出牌照。批發商指高陞街一帶很少商業樓宇,若衛生署強迫中藥商遷往商業大廈經營,變相迫使近七成中藥批發商停業,嚴重影響行內業者生計,也影響中藥供應的穩定。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和潘佩璆聯同香港藥業工會代表,昨在高陞街一帶發動遊行,要求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先擱置執行有關措施,並重新諮詢業界,改善有關制度。
衛署﹕已給合理寬限期
中藥批發商一直於高陞街一帶唐樓經營,大型批發藥商在地舖經營,中小型藥商在樓上經營,但唐樓缺乏消防安全措施,在《中醫藥條例》規管下,中藥商不可在住用處所進行中藥業務。衛生署表示,中藥組已給予他們合理及足夠時間,在2年內搬遷到合適地方,寬限期至2013年12月31日。
署方稱,全港約1960名持牌中藥批發商中,在住用處所經營的中藥批發商約有105名,佔總數不足6%。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和潘佩璆聯同香港藥業工會代表,昨在高陞街一帶發動遊行,要求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先擱置執行有關措施,並重新諮詢業界,改善有關制度。
衛署﹕已給合理寬限期
中藥批發商一直於高陞街一帶唐樓經營,大型批發藥商在地舖經營,中小型藥商在樓上經營,但唐樓缺乏消防安全措施,在《中醫藥條例》規管下,中藥商不可在住用處所進行中藥業務。衛生署表示,中藥組已給予他們合理及足夠時間,在2年內搬遷到合適地方,寬限期至2013年12月31日。
署方稱,全港約1960名持牌中藥批發商中,在住用處所經營的中藥批發商約有105名,佔總數不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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