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牛池灣昨晨發生青年踩單車將六旬老婦撞至重傷昏迷的交通意外。一名24歲男子昨晨踩單車,沿清水灣道落斜至臨近彩虹邨的馬路期間,疑因閃避不及撞倒一名過路老婦,老婦頭部受傷,傷重昏迷。意外現場並無行人輔助線,估計被撞老婦當時企圖越過6條行車線期間被撞,警方正調查意外發生原因。
單車落斜閃避不及
記者昨日在意外現場所見,區內不少巿民在高速馬路上亂過馬路、險象環生的情况常見,45分鐘內已有兩人如此。區議員莫健榮建議當局張貼標示,警告行人於該處過路危險,或將兩邊行車線分隔的鐵柱改為欄杆,更有效阻止行人危險橫過馬路。
駕駛單車撞傷人的陳姓男子24歲,而意外中被撞倒的為潘姓老婦(60歲)。潘於意外中頭部受傷倒地,送往聯合醫院治理,其後轉送伊利沙伯醫院,轉院時昏迷,至昨晚情况仍然危殆。
區議員倡欄杆隔兩面行車線
現場為清水灣道16號聖公會聖約翰小學對出馬路。清水灣道為連接彩虹及清水灣的主要道路,該路段雙向行車,各有3條行車線,兩方向的行車線主要由石壆分隔,事發位置正處於往彩虹方向的落斜行車線。
昨上午約8時,一架單車沿清水灣道向彩虹邨方向落斜,疑閃避不及直撼一名過路老婦,老婦昏迷送院,案件交由東九龍總區交通部意外調查隊跟進,正調查老婦事發時身處上址馬路的原因。
香港單車聯會執行委員黃耀華表示,一般來說,單車於本港道路上行駛安全。黃提醒如市民以單車為交通工具,無論是落斜及平路,安全車速要在時速20公里以下,駕駛者須佩戴頭盔,單車要有良好煞車系統及車鈴裝置。
律師促設單車強制第三保
律師黃國桐稱,本港無法例規定單車購買強制第三者保險。由於近年踩單車的巿民日多,建議當局討論落實單車須購買強制第三者保險,對駕駛者及第三者均有保障。因無保險下現時若第三者循民事途徑索償成功,其賠償須由駕駛者獨力承擔,欠經濟能力的駕駛者有可能要申請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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