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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eber飛車欲擺脫狗仔隊 遭票控超速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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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08日 06:35
2012年07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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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加拿大小天王Justin Bieber繼今年5月涉嫌「發爛渣」打狗仔隊後再次肇禍,周五早上他駕駛跑車企圖擺脫狗仔隊追蹤,卻「車神」上身在公路上左穿右插,險象環生,有市民看不過眼報警,結果Bieber被交通警截停並票控他超速駕駛,但有目擊整個「極速傳說」的洛杉磯市議員辛尼(Dennis Zine)坦言,其實警方應該控告Bieber鹵莽駕駛。


Justin Bieber駕駛的涉案跑車是Fisker Karma,屬於強調環保的混合動力跑車,是今年3月他18歲生日時由經理人布恩(Scooter Braun)送贈,大約價值78萬港元。據警方的消息稱,周五早上約10時45分接報有人在公路飛車,到場的巡警截停了駕駛Fisker Karma跑車的Bieber,他雖然不涉醉酒駕駛,卻因超過限速的65公里而接獲告票。不過這已經不是他首次被交通警「抄牌」,去年他駕駛另一部貌似蝙蝠車的戰車Cadillac時,亦涉嫌超速,但最終只獲口頭警告;另外去年12月,他亦試過在洛杉磯一個路口非法左轉,但同樣逃過制裁。


據報道,Bieber曾以被狗仔隊追車希望擺脫他們因而超速作為向警員求情的藉口。不過目擊事發經過、曾當差近30年的洛杉磯市議員辛尼卻認為巡警的處理手法過於寬鬆,他對娛樂網站TMZ表示,Bieber駕駛如瘋子一樣,在公路上左穿右插,即使車子之間沒有多少空間,他還是不斷切線,「如果我是巡警,我會以鹵莽駕駛罪名拘捕他,我開60公里,他車子經過我身邊時卻似駕駛火箭,真是瘋子」,辛尼斥責尾隨Bieber的5、6部狗仔隊車同樣是危險駕駛。需知道當年戴安娜王妃就是在馬路上與狗仔隊展開追逐戰而最終魂斷巴黎,Bieber大概太年輕而不曉得這宗悲劇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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