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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發展局長麥齊光當年作為公務員,能與同事「互租」物業,再領取租金津貼,是因為當年的政策有漏洞。政府當年容許在1990年10月1日前獲發聘書而屬於總薪級表第34點或以上的公務員,享有自行租屋津貼。符合資格的公務員每月可獲發一筆全數實報實銷的租屋津貼,但要向政府繳回相等於薪金7.5 %的租金。
90年租津改有限期供樓津貼
但在1990年後,政府修訂津貼模式,決定在1990年10月後至2000年獲聘的高級公務員,改為享有居所資助計劃,即每月獲發一筆50%實報實銷的津貼,最多達120個月,以償還住宅物業的按揭貸款。直到2000年6月1日,當局再向所有其後受聘而合資格的公務員,提供了一套新的「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計劃」,改為提供現金津貼給新聘人員,以取代居所資助計劃和租金津貼計劃。
稅局高官瞞租自家物業判緩刑
過往本港曾發生多宗公務員騙津貼個案,稅務局前副局長單羅玉蓮在2000年曾因虛報物業不屬自己或家人,騙取租金津貼,其後被發現單位由空殼公司持有,與同屬公務員的丈夫最終被控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判入獄9個月緩刑兩年。
90年租津改有限期供樓津貼
但在1990年後,政府修訂津貼模式,決定在1990年10月後至2000年獲聘的高級公務員,改為享有居所資助計劃,即每月獲發一筆50%實報實銷的津貼,最多達120個月,以償還住宅物業的按揭貸款。直到2000年6月1日,當局再向所有其後受聘而合資格的公務員,提供了一套新的「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計劃」,改為提供現金津貼給新聘人員,以取代居所資助計劃和租金津貼計劃。
稅局高官瞞租自家物業判緩刑
過往本港曾發生多宗公務員騙津貼個案,稅務局前副局長單羅玉蓮在2000年曾因虛報物業不屬自己或家人,騙取租金津貼,其後被發現單位由空殼公司持有,與同屬公務員的丈夫最終被控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判入獄9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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