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後日(8日)會再與問責官員落區諮詢。新行政會議成員、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認為,官員落區若要減少「騷」味,便應恆常走入群眾,「例如官員有個多小時的空檔,可到中環走走,就像微服出巡,因利乘便地落區,而不是要大批人前呼後擁地走入群眾」,落區後收集民情,更要以政策回饋市民。
政策回應民情最重要
基層出身的張學明認為,政府走入群眾是「放諸四海而皆準」,過往與官員落區,是一個聽取民意的不錯渠道,但他認為這只是大方向,「落區只是行為,最重要是如何回饋市民,即時回應問題,提出政策解決」。他舉例,環境局長黃錦星日前落區遇到市民反映的問題,可以說是日常小事,但認為這些可即時處理的問題,官員可立即帶返部門商討對策。
行會成員並非政策製訂者,但張學明認為,行會成員更貼近民意,對提供意見亦有好處,如他自己熟悉新界事務,但對市區的風土人情、要求未必太清楚,故他會多探訪市區,相信有助他向特首提供更客觀的意見。
發展新界倡公私營合作
僭建、丁權、收地等問題,鄉議局和政府都站在對立位置,問題至今仍未解決,張學明加入行政會議,不擔心會有角色衝突。
對於新界政策,張學明指出,新政府重視土地工作,而填海、收地等都會引起大爭議,過往政府做法並不成功,特別是把原居民、業權人的農地賤價收購後,再高價賣出,對業權人不公道,他建議政府可考慮與業權人公私營合作發展,令原居民分享發展成果。
張學明認為,政府推出政策或執法時,要兼顧法、理、情。他以新界僭建問題為例,指政府把僭建分為3個類別,如冷氣支架等簡單僭建只要申報便可保留,認為政府是「向前行一步」;至於申報僭建物後可保留5年,政府暫緩執法是「雙贏做法」,期望政府在各項政策上亦會採取同樣做法。
稱依法處理家中僭建
去年有傳媒揭發張學明家中僭建,有聲音批評梁振英不應委任有僭建的人加入行會,近日傳媒亦再度報道張學明僭建一事。對此,張學明認為無論特首、問責官員還是行會成員,都應嚴格遵守法律,強調會依法處理家中僭建。
明報記者 何曉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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