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積金半自由行 供應商爭餅食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0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06日 06:35
2012年07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今年是香港強積金制度改革具意義的一年,先有最高入息供款上限提高至2.5萬元,另外強積金半自由行亦將於11月1日正式推行。新措施將如何影響業界的運作對成員又帶來什麼裨益?


新法案提高成員自主性

過往很多成員認為強積金資產不多,所以對管理方面不以為然。但隨着相關收入上限有所提升,較高收入人士的強積金每月供款因此增加四分之一,連同僱主的強制性供款每月總供款達港2500元,相信成員再沒藉口置之不理。


推行強積金半自由行,大大提高成員對資產的自主性。成員以後每年可以有一次機會,將現職強積金供款帳戶內,由僱員強制性供款部分所產生的累算權益,自由選擇轉換至其他的受託人及計劃。這個改變為成員提供了更大的自由度,可擁有跟僱主不同的選擇。成員可以根據基金類別、服務配套、表現或收費等因素,自行決定心儀的強積金服務供應商,大家應開始做功課如何選擇自己的供應商。積金局亦預期在這個安排實施後,可自由轉移的強積金資產會由約現時的41%增至67%。


為了迎接這些變化,強積金供應商也必須作出不同部署。以往他們的銷售對象以僱主為首,他們的選擇決定了僱員的供應商,但在半自由行開始後,僱員強制性供款部分的決定權落到僱員身上,因此供應商之間的競爭大了,而廣大的僱員人口亦成為了他們的新目標客戶群。由於供應商的收入來源與管理資產額掛鈎,如何爭取僱員供款轉移將成為每家供應商的兵家必爭之地,可以預期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將更為貼心,收費可能也會有下調機會,最終惠及廣大成員。


供應商以貼心服務吸引

無可避免的是,競爭加劇也會衍生關於銷售的規管問題,有見及此,在最新通過的法案中,將成立一個法定的強積金中介人規管制度,從而規管勢必更加頻繁的銷售及推銷活動。


曹偉邦

韜睿惠悅 MPFeXPRESS.com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