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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青年與女網友譜出情緣,女方1年後提出分手,但男方上門追纏,女方即展示與新歡「咖喱雞」(吻痕)紅印。青年怒火中燒,用切肉刀刺向女方左胸。他早前於區院承認意圖傷人罪,昨被判入教導所。
被告梁正杰(18歲)沒有案底,昨獲47歲母親到庭支持。辯方求情稱,被告於內地出生,3歲多來港,中三後轉讀建造業訓練局油漆裝修課程,案發後學校未有繼續為他留位。被告與在職母親及20歲無業胞兄同住,父親去年患癌去世。辯方坦言被告案發時為「箍煲」,當19歲陳姓女事主展示吻痕,他失去控制遂犯案,沒有預謀,又強調事主沒有永久傷害。
官接納受挑釁失控犯案
暫委法官彭中屏判刑時稱,涉案武器刀刃長8吋,以此刺向左胸可以致命,屬非常危險,幸好沒有人命傷亡。惟彭官接納他受挑釁失控犯案,案發後又企圖自殺及報警,認為他有悔意。
案情透露,兩人於2009年在網上結緣,1年後拍拖,但去年12月陳提出分手拒絕復合。被告於今年3月12日傍晚登門造訪,陳向被告展示頸上吻痕,被告即以刀刺向其左胸,陳中刀後安撫被告,稱不會離開他。
【案件編號﹕DCCC4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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