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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億隱形富豪爭產案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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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04日 06:35
2012年07月0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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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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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內地設廠生產代糖的隱形富豪2006年過世,其同居女友及前妻所生的子女為其遺下的5.5億元身家興訟,同居女友以受養者身分索贍養費,惟官司未開始女友今年亦去世,前妻的子女昨在高院要求剔除女友一方申索,惟女友子女代亡母追討去世前的贍養費。


前妻子女要求剔除申索

隱形富豪林金威生前於深圳設廠生產代糖西克林美(Cyclamate),外銷全球30多個國家和地區。林於2006年9月8日去世,遺下財產逾5.5億元。


林於1979年與妻子結婚,育有4名子女,1988年林與原訴陳小雯共賦同居,2003年與妻子離婚。林與陳育有兩名子女,但同居18年一直沒有註冊結婚。由於林死前沒有立遺囑,按法例只有林的6名子女可承繼遺產,同居的陳則未獲任何分配。


前妻子女與陳曾於07年,為誰出任林的遺產執行人而鬧上法庭,由於當時陳的一對子女仍未成年,法庭最後委任前妻長女林嘉華,以及陳所委派的律師共同出任遺產執行人,至2010年陳正式以受養者身分,入稟法庭要求從遺產中索取贍養費。


惟案件未開審,陳已於今年5月過世,林嘉華一方昨在高院指出,相關條例中的所謂「供養」,是針對仍在生的人,認為遺產不可用作「供養死人」,指陳已沒有訟訴因由,要求剔除陳的申索。


陳現年22歲的女兒是陳的遺產代理人,她的代表大律師稱,代理人有權追討林過世至陳過世之間這5年半的贍養費,單是這點已是可爭議的地方,故反對林嘉華一方的剔除申請。法官聽罷陳辭後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HCMP12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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