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7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江蘇太倉市男子吳天國去年12月20日駕駛貨車撞死另一名56歲男子後,擔心賠償問題,遂將屍體運至另一地點掩埋。太倉法院近日判決吳天國交通肇事罪名成立,判監4年10個月。法官解釋,埋屍行為惡劣,所以雖以交通肇事罪定性,但予以重判。(揚子晚報) 0 0 0 書籤 回應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