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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藥賺900億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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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04日 06:35
2012年07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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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葛蘭素史克藥廠(GSK)違規售藥案雖以巨額罰款了結,不過有美國官員及民間組織均指出,罰款對藥廠收入而言,僅是小數目,刑罰過輕根本無力阻止藥廠繼續違規,呼籲對涉事藥廠高層作出刑事檢控,始能清掃業界不良風氣。


民間組織「納稅人反欺詐」(Taxpayer Against Fraud)發言人伯恩斯(Patrick Burns)稱,30億美元罰款看似數額龐大,但相對GSK售藥所得而言只是九牛一毛。據藥廠顧問公司IMS Health數據顯示,涉案的安糖健,累計銷售額達104億美元(約811.2億港元),帕羅西汀銷量達116億美元(約904.8億港元),而安非他酮銷量則為59億美元(約460.2億港元),遠高於罰款額,30億美元甚至可能被藥廠當成「一般商業成本」,無礙其繼續違規售藥。他認為必須對高層作出刑事檢控,才可收阻嚇作用。


檢察官促檢控高層

曾於2004年就GSK違規銷售帕羅西汀提告的紐約首席檢察官斯皮策(Eliot Spitzer)坦言,從訴訟中明白到罰款並不能阻嚇藥廠企業的違規行為,「我認為唯一可行的,就是強制要求違規藥廠的總裁與高層辭職,並追究個人罪責」。


過往違規藥廠高層,特別是大型藥廠高層,鮮有被檢控,即使有也判刑不重,未對涉事藥廠造成壓力,例如2011年,瑞士醫藥公司Synthes的4名高層,違反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的臨牀實驗規定,但僅判囚一年。同年K.V.藥廠前總裁出售冒牌嗎啡藥丸,更只判囚30日,罰款百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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