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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名在港攻讀碩士的內地女生,早前因將共同入住的單位放租「招生意」,被入境處職員「放蛇」揭發,昨於沙田裁判法院被控經營無牌賓館違反逗留條件,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3名被告於上月19日亦因違反《旅館業條例》,各被判罰款3000元。
來港讀碩士 入境處放蛇揭發
案情指出,今年3月21日,入境處調查人員透過互聯網,成功相約兩名被告會面,並由她們帶往位於紅磡的一個住宅單位,而另外一名被告當時則在該單位內等候。3人經查核身分證明文件後,確認是以學生身分留港的內地生,調查人員遂因她們違反逗留條件,將3人當場拘捕。
3人在警誡下,承認於去年來港修讀碩士課程,並一同租住單位作住宿用途,並透過網上廣告,將單位以日租形式分租予有意入住者,收取150元日租補貼她們在港的日常生活開支。3名被告一同分擔網上宣傳、收取租金和接待顧客工作。
另外,由於根據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紀錄,她們的單位並未獲發有效的豁免證明書或牌照。因此,3名被告亦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
來港讀碩士 入境處放蛇揭發
案情指出,今年3月21日,入境處調查人員透過互聯網,成功相約兩名被告會面,並由她們帶往位於紅磡的一個住宅單位,而另外一名被告當時則在該單位內等候。3人經查核身分證明文件後,確認是以學生身分留港的內地生,調查人員遂因她們違反逗留條件,將3人當場拘捕。
3人在警誡下,承認於去年來港修讀碩士課程,並一同租住單位作住宿用途,並透過網上廣告,將單位以日租形式分租予有意入住者,收取150元日租補貼她們在港的日常生活開支。3名被告一同分擔網上宣傳、收取租金和接待顧客工作。
另外,由於根據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紀錄,她們的單位並未獲發有效的豁免證明書或牌照。因此,3名被告亦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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