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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母稀奶餓死3月大男嬰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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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04日 21:35
2012年07月04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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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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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先後與3名男子誕下4名子女的綜援婦,去年與現任男友再誕下2.85公斤(6.27磅)重的兒子,卻一直沒有申領出世紙,更餵哺開稀了的奶粉,3個月後婦人稱發現兒子不適入院,當時「皮包骨」的男嬰,體重僅比出生時重0.16公斤(約0.352磅)。狠母昨承認虐兒罪,同為人母的女法官「怒髮冲冠」,直斥其行為荒謬,明言將重囚。


32歲3段感情誕5子女

32歲蘇姓被告沒有案底,中三學歷,曾任職侍應,案發時無業。有4名胞妹的被告,20歲與當時男友育有兩子,現年分別12歲及10歲,但並非由被告照顧。


被告2005年與另一男子結婚,並再添一名女兒,現年5歲,兩人08年起分居。同年被告與30餘歲、當散工的現任陳姓男友相戀,再誕下現年3歲的兒子,兩人翌年租住葵涌百多呎劏房,領取6300元綜援維生,去年再誕下本案中男嬰。


社署發言人表示,東葵涌綜合家庭服務中心2009年起跟進被告個案,不時面談家訪,了解其福利需要,並提供兒童照顧及經濟等支援。另外,社工事發後已即時安排與被告同住的一女一子接受院舍照顧,其餘兩名兒子則繼續分別由外婆照顧及居住兒童之家。


入院前兩月 社工曾囑「餵多些」

據了解,社工去年4月中、即男嬰入院前2個月家訪,當時嬰兒在牀上熟睡,身體由被鋪包着,雖然面形略瘦,但未見異樣,社工同時叮囑被告要照顧及餵哺嬰兒。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國柱認為,如果個案重心是男嬰,社工可能是「睇漏眼」,但如果個案重心是母親,社工未能了解男嬰情况實可理解。


稱無錢領出世紙 無打針無體檢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一直不意識男嬰身體有異,只發現他有時嘔奶,案發時發現男嬰情况惡劣,即致電診所帶他求醫。另外,被告稱因沒有錢,一直沒為男嬰申請出世紙。


暫委法官謝沈智慧表明長期監禁無可避免,將被告還押至本月13日判刑,索取背景、心理、精神及兩名子女的福利官報告。


案情透露,被告去年2月再與陳姓男友誕下男嬰,體重2.85公斤(6.27磅)。社署社工同年4月中家訪,發現男嬰太瘦,被告稱每日會餵他3至4次奶,每次200毫升。社工建議被告餵多些,但她指男嬰嗜睡,有時又拒絕進食。至5月5日傍晚6時半,被告帶男嬰到診所,醫生發現他沒有反應,情况危殆,立即送往瑪嘉烈醫院急救,但男嬰已無心跳脈搏,搶救後同晚不治。


男友每周返家3次 少照顧子女

被告翌日被捕,警誡下改指男嬰出生後,每日會餵他飲6次奶,每隔4小時餵服2.5安士(約57毫升),但一直不知他是否肚餓。被告及後增加至5安士(142毫升),又稱有時於餐與餐之間會給他飲水,致其食慾減少。男嬰沒有出世紙,被告又沒有帶他打針及體檢。其陳姓男友每周會返家2至3次睡覺,但很少照顧兒女。政府化驗師證實,檢驗過被告家中檢取的奶,發現僅得正常奶的60%脂肪及65%蛋白質。兒科醫生估計男嬰長期營養不足,喝下被開稀的奶。


【案件編號﹕DCCC3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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