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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對於有通宵小巴深夜高速猛撞停泊在高速公路上的警車釀成死傷,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估計意外是小巴司機集中力不足所致,但他指出,假若警員處理壞車前先在距車尾約30米地方放置「雪糕筒」等警示物品,縱發生意外也未必會奪命。事實上,某些外國國家規定在高速公路上若要執法或修路,必須先放「雪糕筒」示警,李耀培認為運輸署可研究有關法例在港是否適用。
李耀培稱,巡邏警車車尾都已備有雪糕筒,若警員在安全情况下「先在車後放雪糕筒,再處理壞車或求助事件」,應可減少車輛高速撞向執法警員或壞車的嚴重意外。
運輸署:低速道路方可放警示物品
運輸署回應時反對李耀培的建議,署方表示反對司機在高速公路遇壞車時自行在路上放置警示物品如雪糕筒,擔心司機放置雪糕筒時有危險,亦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若壞車地點只是較低速的普通道路,司機則可在安全情况下,在壞車後約50米放置警示物品。
警方指出,身穿反光衣警員昨下車處理的士壞車前,已按安全程序亮起藍色燈號及死火燈,消息人士補充,警員才剛剛下車欲了解壞車,警車已被小巴猛撞,警員來不及作其他部署。有資深前線警員指出,在高速公路放雪糕筒的動作本身亦有危險,難一概而論是否一定正確。
李耀培稱,巡邏警車車尾都已備有雪糕筒,若警員在安全情况下「先在車後放雪糕筒,再處理壞車或求助事件」,應可減少車輛高速撞向執法警員或壞車的嚴重意外。
運輸署:低速道路方可放警示物品
運輸署回應時反對李耀培的建議,署方表示反對司機在高速公路遇壞車時自行在路上放置警示物品如雪糕筒,擔心司機放置雪糕筒時有危險,亦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若壞車地點只是較低速的普通道路,司機則可在安全情况下,在壞車後約50米放置警示物品。
警方指出,身穿反光衣警員昨下車處理的士壞車前,已按安全程序亮起藍色燈號及死火燈,消息人士補充,警員才剛剛下車欲了解壞車,警車已被小巴猛撞,警員來不及作其他部署。有資深前線警員指出,在高速公路放雪糕筒的動作本身亦有危險,難一概而論是否一定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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