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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推中港金融合作措施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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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30日 12:00
2012年06月30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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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中央政府今天(6月30日)公布多項加強內地與香港合作的政策措施,當中15項與金融有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歡迎和感謝,並說特區政府會積極與內地相關部門合作盡快落實該等措施。

 

     在推動香港的人民幣業務方面,措施包括繼續安排境內銀行和企業赴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和繼續擴大人民幣在境外的使用等。金管局亦表示歡迎,這些措施再次突顯香港在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所發揮的重要作用,有助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面向全球的離岸人民幣貿易結算中心、融資中心和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

 

     在證券市場方面,措施有推動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與香港交易所聯合設立合資公司和推出內地與香港兩地市場相互掛牌的交易所基金產品等,將可加強兩地資本市場的互聯互通,鞏固香港作為內地企業重要的集資平台。

 

     中央亦將允許符合條件的港資銀行,從事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和期貨保證金存管業務,和允許香港金融機構依據《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在廣東省設立消費金融公司。

 

     在保險方面,中央支持內地機構在香港設立自保公司,完善風險保障機制,和加強粵港在保險產品研發,業務經營和運作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探索粵港保險上協同為跨境出險的客戶提供查勘、救援、理賠等後續服務。

 

     此外,取得中國註冊會計師資格的香港專業人員,將可擔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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