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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停藥連環燒8店 過度活躍少年判感化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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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30日 06:35
2012年06月3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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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過度活躍症14歲少年在今年五一勞動節假期間,在醫生指示下暫停服藥,在個多小時內連環放火燒大埔3個商場8家店舖。少年早前承認8項縱火罪,昨被判1年感化。裁判官教訓少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警告他切勿玩火。


年僅14歲的被告獲多名親友支持,辯方昨呈上8封求情信,分別由被告、其父母及親戚所寫,信中一致指被告已深切反省,又指他年少無知,經此事後已變成熟。


裁判官教訓被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說「你知唔知可以燒咗成幢大廈㗎?」又指受害者或因被告的行為而喪命,或招致財物損失。他又引用被告尚未出世時發生的1996年嘉利大廈五級火案件,指出火的危險性;惟被告稱自己未有聽聞過,裁判官即着他上網翻查有關資料。


官﹕若於成人庭審理必判監

由於案情嚴重,裁判官明言,若案件在成人法庭審理,必將被告判監,但今次給予被告機會,終判其接受1年感化,並在感化官要求下,被告或須接受精神科治療。


今年5月1日傍晚,患有過度活躍症的被告聲稱因「一時貪玩」,在大埔3個商場共8家店舖連環縱火,焚燒教育中心門外的告示、美容中心的宣傳易拉架、時裝店衣服及便利店的貨架等。警方其後循閉路電視片段追蹤到被告的居所附近,被告終在5月7日離家上學時被捕。


【案件編號:FLCC7000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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