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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時下青年手機當飾物,經常換新款。3名學生哥冀「以機換機」,豈料被中五女網友以假手機、手機空盒及配件,騙走自己的智能手機。女網友認罪後向感化官哭訴知錯,昨被判罰1.7萬元。裁判官勸勉被告努力讀書,「應將你的精神、能力、聰明才智用於正途。」
被告吳婉琳(16歲),早前承認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獲准索取感化官報告。報告相當正面,指被告哭訴「我知錯」,稱只是一時貪心犯案,已承諾重新做人、不再犯事。裁判官認為,被告年紀尚輕,毋須感化,決定判罰款9000元及額外賠償8000元予事主。
被告於今年3月底至4月初10天內,於網上討論區發帖,騙取一名15歲及兩名18歲男事主的手機及現金200元,贓物總值1.16萬元。
【案件編號﹕KTCC 3192/12】
被告吳婉琳(16歲),早前承認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獲准索取感化官報告。報告相當正面,指被告哭訴「我知錯」,稱只是一時貪心犯案,已承諾重新做人、不再犯事。裁判官認為,被告年紀尚輕,毋須感化,決定判罰款9000元及額外賠償8000元予事主。
被告於今年3月底至4月初10天內,於網上討論區發帖,騙取一名15歲及兩名18歲男事主的手機及現金200元,贓物總值1.16萬元。
【案件編號﹕KTCC 31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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