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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夫婦被促交代身家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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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28日 06:35
2012年06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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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甘泉航空創辦人李卓民及妻子黃慧恂投資失利,終因負債4.16億元,2009年被頒下破產令。當兩人尚餘14個月便可解除破產令之際,二人的破產信託人昨向法庭指出,夫婦的債項及收入來源不清,要求兩人盡快交代,法官押後裁決。


信託人的大律師透露,兩人主要收入來自美國物業的租金,但有迹象顯示兩人有第三者資金支持生活。信託人又指出,甘泉集團旗下公司分別拖欠夫婦債項,但有關債項的性質、還款期及金額均不清楚。


承繼億元遺產 投資失利破產

大律師更透露,身為恒豐集團後人的李卓民於04年家族爭產案中,收到3400萬元,並承繼其祖母贈予他的7700萬元遺產,由於涉及李破產前5年的財務狀况,李卓民必須交出當年的和解協議以及祖母遺產分配文件,以確保李卓民沒有賤賣資產,或隱瞞將從祖母遺產中的得益。由於兩人的破產令將於2013年9月屆滿,故要求兩人盡快交代。


【案件編號:HCB745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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