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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任紅十字會董事的ING亞洲私人銀行(現易名新加坡銀行)前客戶經理,偷取坐擁至少10億元身家的富婆逾1540萬元。她早前於區院承認使用假文書等7罪,法官指被告嚴重破壞銀行聲譽,削弱公眾對銀行系統信心,昨判其入獄4年8個月。
暫委法官彭中屏判刑時說,被告蔡月昕(45歲)與事主雷瑞英(64歲)早於2000年已認識,兩人更一同外遊及用饍,事主銀行戶口均由被告處理,可見事主及銀行非常信任被告。被告以年邁事主的戶口,為被告大伯的投資戶口作擔保,擔保金額約200萬美元(約1552萬港元),其間大伯戶口最多曾負債約80萬美元(約628萬港元),令事主承受潛在高財政風險。
官斥違誠信 破壞銀行聲譽
彭官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嚴重破壞銀行聲譽,削弱公眾對銀行系統信心。被告偷錢只為家人投資,無迫切理由犯案,犯案為時約半年,不接納她稱沒有預謀犯案。
案情透露,事主於2007年10月在ING開設投資戶口,被告由08年9月至09年4月,偽造事主授權書,3次將現金、日圓債券及美元貸款共約1540萬港元轉帳至家人及自己戶口,以及三度用事主戶口擔保大伯的投資戶口。被告於前年辭職,接手職員發現事主曾擔保其他戶口,查詢後揭發案件。被告於前年12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209/12】
暫委法官彭中屏判刑時說,被告蔡月昕(45歲)與事主雷瑞英(64歲)早於2000年已認識,兩人更一同外遊及用饍,事主銀行戶口均由被告處理,可見事主及銀行非常信任被告。被告以年邁事主的戶口,為被告大伯的投資戶口作擔保,擔保金額約200萬美元(約1552萬港元),其間大伯戶口最多曾負債約80萬美元(約628萬港元),令事主承受潛在高財政風險。
官斥違誠信 破壞銀行聲譽
彭官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嚴重破壞銀行聲譽,削弱公眾對銀行系統信心。被告偷錢只為家人投資,無迫切理由犯案,犯案為時約半年,不接納她稱沒有預謀犯案。
案情透露,事主於2007年10月在ING開設投資戶口,被告由08年9月至09年4月,偽造事主授權書,3次將現金、日圓債券及美元貸款共約1540萬港元轉帳至家人及自己戶口,以及三度用事主戶口擔保大伯的投資戶口。被告於前年辭職,接手職員發現事主曾擔保其他戶口,查詢後揭發案件。被告於前年12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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