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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明報》有關梁振英大宅僭建的偵查報道,既是偵查組同事努力不懈的成果,也是不同部組同事通力協作的產物。事情的轉捩點可以從廣東省委書記汪洋6月15日拜訪梁振英,在梁家大宅共晉晚飯說起,本來這是普通不過的花邊新聞,但偵查組同事6月17日翻閱這個活動的背景照片時,發現一個疑似僭建的玻璃棚,於是大量翻閱梁宅的檔案照片,以及細心比對核准圖則,終於找到梁宅僭建的確切線索。
6月18日,偵查組同事兵分兩路,一批去找專家學者分析照片和圖則,另一批則去了梁宅外現場觀察和拍攝,其間有保安人員和鄰居發現記者,到底這是否梁辦人士在6月19日深夜來電,向我查詢《明報》是否在做梁宅僭建新聞的成因,我們不得而知,由於偵查組的蒐證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即時向梁辦人士要求到梁宅實地察看,獲對方口頭答應。我隨即知會偵查組同事,經商量後決定加快完成稿件,在翌日6月19日向候任辦正式提問,並跟進實地觀察安排,這比偵查組原定6月20日正式提問早了一天。
偵查組同事本來不願意多談偵查經過,以免影響未來的工作,但由於候任辦發的新聞稿與我們所認知的事實有出入,有同行不分青紅皂白地攻擊《明報》,我們在6月22日發出聲明,在新聞專業操守許可的範圍內,盡可能詳細地交代了事件的背景,並在6月23日的新聞版面詳細解釋了為何半年前的高空航拍圖不足以說明梁宅僭建,同時向堅持污衊《明報》的同行發律師信。
梁辦沒提不當要求
新聞專業操守的一個基本要求,是新聞工作者須為「不作紀錄」(off-record)的背景交談保密,除非有凌駕性公眾利益,不能和盤托出,否則會令別人不敢向記者坦白講真話。在不違背這個原則下,我只能向同事和公眾指出,梁辦人士來電除了查詢,並無提出不恰當的要求,例如不作報道或押後報道,在這個事實基礎之上,我們在6月25日發出聲明,確認《明報》的偵查報道從採訪到完成發表都沒有受到干預,完全按照新聞專業的最高要求進行。
明報總編輯 劉進圖
6月18日,偵查組同事兵分兩路,一批去找專家學者分析照片和圖則,另一批則去了梁宅外現場觀察和拍攝,其間有保安人員和鄰居發現記者,到底這是否梁辦人士在6月19日深夜來電,向我查詢《明報》是否在做梁宅僭建新聞的成因,我們不得而知,由於偵查組的蒐證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即時向梁辦人士要求到梁宅實地察看,獲對方口頭答應。我隨即知會偵查組同事,經商量後決定加快完成稿件,在翌日6月19日向候任辦正式提問,並跟進實地觀察安排,這比偵查組原定6月20日正式提問早了一天。
偵查組同事本來不願意多談偵查經過,以免影響未來的工作,但由於候任辦發的新聞稿與我們所認知的事實有出入,有同行不分青紅皂白地攻擊《明報》,我們在6月22日發出聲明,在新聞專業操守許可的範圍內,盡可能詳細地交代了事件的背景,並在6月23日的新聞版面詳細解釋了為何半年前的高空航拍圖不足以說明梁宅僭建,同時向堅持污衊《明報》的同行發律師信。
梁辦沒提不當要求
新聞專業操守的一個基本要求,是新聞工作者須為「不作紀錄」(off-record)的背景交談保密,除非有凌駕性公眾利益,不能和盤托出,否則會令別人不敢向記者坦白講真話。在不違背這個原則下,我只能向同事和公眾指出,梁辦人士來電除了查詢,並無提出不恰當的要求,例如不作報道或押後報道,在這個事實基礎之上,我們在6月25日發出聲明,確認《明報》的偵查報道從採訪到完成發表都沒有受到干預,完全按照新聞專業的最高要求進行。
明報總編輯 劉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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