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獨家偵查揭發候任特首梁振英山頂大宅僭建玻璃棚及火速清拆後,梁振英昨天就事件向公眾致歉,並表明家中若有其他懷疑僭建物,即使只屬灰色地帶,亦會盡快處理。不過,本報發現梁振英大宅內有另一個花棚,形狀與已清拆的玻璃棚相近,顯然是僭建物,但至昨晚仍未清拆。有工程師表示,這個花棚就算沒有密封頂部,但因面積超逾100方呎,且頂部和支架結構緊密,也會被視為僭建物。
本報昨晚就發現另一僭建花棚一事,以電郵向候任特首辦查詢,候任特首辦晚上10時半回覆﹕「梁先生會盡快請專業人士到住所,仔細檢查有沒有其他地方僭建,或者有被認為僭建的可能。梁先生會從嚴處理,即使有些地方是屬於『灰色地帶』,都會盡快處理或拆除。」
昨晚回應:盡快仔細檢查
梁振英位於山頂貝璐道4號裕熙園的住宅共有兩個洋房,分別名為A屋及B屋,A屋佔地110方呎的三邊密封玻璃棚已於前日拆去;不過,B屋有另一個只是頂部密封的花棚,面積比A屋玻璃棚略小,棚頂則種滿植物。根據去年5月攝得的圖片,B屋花棚頂上有玻璃覆蓋,形成一個有蓋建築物。根據該宅的核准圖則,並沒有顯示有任何花棚獲批興建,該花棚有僭建之嫌。
學者:B屋花棚是僭建物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建造工程系主任陳子明看過本報提供的B屋花棚圖片後表示,B屋花棚即使兩旁甚至頂部沒有玻璃,但都會被視為一個「構築物」,須向屋宇署入則申請;倘沒有入則申請而興建,便是僭建物。陳子明說,根據本報提供的圖片,認定B屋花棚已是僭建物。因為,屋宇署一般認為,只要是大型金屬簷篷都是僭建物,更何况這是有多支支架的花棚。
一名測量師表示,就算該棚架頂部沒有玻璃,只要棚架頂設有多條緊密的支架,一樣可被視僭建物,因為這棚架可被界定為一種「構築物」。
梁振英昨午在政府總部說,就住所僭建玻璃棚向公眾致歉,強調只是「無心之失」,興建玻璃棚時不知道要申請,從沒想過玻璃棚不合法。他又解釋,前日下午火速拆除玻璃棚,是希望盡快符合建築條例,並非隱瞞證據或毁屍滅迹。他說,會盡快聘請專業人士檢查他的住所有否其他僭建物,有需要的話會清拆,即使是屬於灰色地帶,亦會盡快處理。
梁否認毁屍滅迹﹕盡快符建築例
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說,屋宇署收到傳媒查詢後,昨早11時入屋視察,證實玻璃棚已拆除,但署方翻查核准圖則,並根據傳媒相片,證實玻璃棚並無獲屋宇署批准興建,初步確認是僭建物。她表示,今次僭建物已被清拆,一般情况下,屋宇署不會檢控業主,但仍會根據視察結果和其他資料,決定下一步行動。
梁振英僭建事件引來各黨猛轟,泛民指梁振英當日以僭建議題攻擊對手唐英年,但原來他卻同樣犯法,實有欺騙選民之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認為,梁振英是候任特首,住所被揭發有僭建物,涉及公眾利益,「究竟梁振英有否隱瞞事實?屋宇署必須盡快查明真相」。他說,政府不能礙於梁是候任特首便放慢手腳,否則難免令人質疑政府「厚梁薄唐」。
吳靄儀促林鄭盡早調查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吳靄儀認為,雖然僭建物已清拆,但希望林鄭月娥與處理唐英年僭建地牢時的態度一樣,盡快調查事件。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對梁振英物業至今仍有僭建物表示感到震驚,「他在選舉時見盡唐英年因僭建受盡屈辱,他無反省,還以此攻擊人,是相當恐怖及無是非觀念。以此心態,怎有足夠誠信當特首?」
對於梁振英解釋僭建是「無心之失」,自由黨主席劉健儀表明對此「難以信服」,認為梁作為問責官員之首,應該反省及檢討,又相信市民對他的信任度已大打折扣。
劉江華:須解釋否則影響施政
民建聯劉江華亦稱公眾期望專業人士及高官熟悉法例,政治敏感度亦應較高,若梁不清楚解釋,將對他日後施政構成困難。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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