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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手富婆索賠匯豐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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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22日 06:35
2012年06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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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故前香港證券交易所主席莫應基的女兒郭莫慧馨因投資Accumulator及ELN(Equity-linked Notes)等「損手爛腳」輸掉半份身家,興訟向匯豐追討8100萬損失。法官指郭氏在庭上塑造「無助主婦」形象無助勝訴,反指她是有相當學歷的成年人,簽約前理應閱讀條款,故須承擔後果,裁定她敗訴。


股壇元老莫應基之女

家住麥當勞道的郭莫慧馨年約55歲,丈夫郭勤功是怡和董事,父親莫應基是本港股壇元老,生前為香港交易所首任華人主席。郭莫慧馨於2003至07年間,在匯控旗下附屬的匯豐私人銀行(瑞士)有限公司,購入660份股票掛鈎票據(ELN)及股票遠期累積計劃(Forward Accumulator,下稱FA)。


郭太稱,自己為家庭主婦,對財經不熟悉,希望投資獲穩定回報以維持生活質素,故投資時依賴銀行職員建議,指銀行有責任提出合適意見,不應向其兜售風險過高產品。法官芮安牟昨頒下判辭指銀行提建議固然必須真確,亦須向郭氏解釋產品風險,但證據顯示銀行職員有作解釋,郭氏應清楚知道FA等複雜產品如何運作。


銀行職員有解釋風險

法官又指郭曾在英國留學,簽署開戶合約時理應閱讀風險披露條款,又強調郭作為成年人有責任承擔後果。再者每項交易後銀行均將文件交予郭,上面亦有提及所涉風險,若郭氏無暇細閱而不明白內容,可說是咎由自取。


官稱有學歷 非「無助主婦」

對於銀行職員曾擅自把郭太所能接受風險評級由「中」改至「高」,法官批評並不正確,但指出郭氏投資「口味」實際上亦有轉變,在投資FA及ELN獲得甜頭後,決心進行更多相類投資,故不認為郭氏是「無助主婦」,遂裁定她敗訴。


【案件編號︰HCCL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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