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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任職懲教署27年的一級懲教助理,負責保管壁屋懲教所員工宿舍鎖匙,卻趁無人時潛入高級懲教主任宿舍搜掠,空手而回。他早前於區院被裁定一項爆竊罪成,法官稱沒有人會防範被告,指斥他違反誠信,昨判囚1年8個月。
懲教署發言人指出,職員若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署方會按照既定機制處理。被告譚英才(48歲)昨與律師商談時,忍不住以紙巾拭淚。辯方大律師戴奧偉求情稱,被告品格優秀,屬住家好男人,照顧父親、離婚妻子及14歲兒子,獲親友到庭支持。辯方指被告只是趁機入房愚蠢犯案,事主沒有金錢損失,被告因本案已失去工作、長俸及名譽,希望早日出獄照顧家人。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出,被告身為保管宿舍鎖匙的人,沒有人會防範他,他卻闖入宿舍意圖偷竊,屬違反責任,案情嚴重。姚指被告屢獲署方加許,一直認真努力工作,犯案與性格不符,對他犯案感到不幸。
【案件編號﹕DCCC139/12】
懲教署發言人指出,職員若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署方會按照既定機制處理。被告譚英才(48歲)昨與律師商談時,忍不住以紙巾拭淚。辯方大律師戴奧偉求情稱,被告品格優秀,屬住家好男人,照顧父親、離婚妻子及14歲兒子,獲親友到庭支持。辯方指被告只是趁機入房愚蠢犯案,事主沒有金錢損失,被告因本案已失去工作、長俸及名譽,希望早日出獄照顧家人。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出,被告身為保管宿舍鎖匙的人,沒有人會防範他,他卻闖入宿舍意圖偷竊,屬違反責任,案情嚴重。姚指被告屢獲署方加許,一直認真努力工作,犯案與性格不符,對他犯案感到不幸。
【案件編號﹕DCCC1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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