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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涉貪污及有藏毒案底的前油尖區議員秦飛鵬,2007至08年安排6名「學生」虛報教育課程,串謀詐騙學生資助辦事處免入息貸款及持續進修基金逾11萬元,昨日被判監4個月,緩刑兩年及罰款1萬元。
官斥一再犯案
辯方求情時說,秦飛鵬(56歲)曾任區議員10年,事件令他名譽掃地,又指他曾賣樓替朋友清還300萬元債項,才會鋌而走險。不過,裁判官斥責秦身為前區議員一再犯案,反映他毫無悔意,視法律如無物,但早前他還押14天,相信已受足夠教訓,故決定判監4個月,緩刑兩年及罰款1萬元。另外,扮演「學生」的次被告朱明威(30 歲)則被判監3個月,緩刑兩年。
【案件編號﹕KCCC4542/11】
官斥一再犯案
辯方求情時說,秦飛鵬(56歲)曾任區議員10年,事件令他名譽掃地,又指他曾賣樓替朋友清還300萬元債項,才會鋌而走險。不過,裁判官斥責秦身為前區議員一再犯案,反映他毫無悔意,視法律如無物,但早前他還押14天,相信已受足夠教訓,故決定判監4個月,緩刑兩年及罰款1萬元。另外,扮演「學生」的次被告朱明威(30 歲)則被判監3個月,緩刑兩年。
【案件編號﹕KCCC45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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