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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橋殉職警裁死於意外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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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16日 06:35
2012年06月1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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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署警長於去年6月,在中環一行人天橋頂處理運雞苗貨車司機的示威事件期間墮橋身亡。陪審團昨一致裁定警長劉志堅死於意外。


3男2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半小時後,一致裁定警署警長劉志堅(49歲,圖)死於意外,陪審團對事件亦無建議。死因裁判官陳碧橋則對劉在執行任務期間遇意外感難過,並表示哀悼。劉妻在過去3天研訊亦有到庭旁聽,她昨聽取裁決後,由友人陪同離開。


當日負責為劉施手術的腦外科醫生林肇基昨供稱,劉在送到手術室時,頭部已嚴重受創,他遂為劉進行緊急右顱骨切除手術。惟手術期間發現劉的情况不穩,顱內壓沒能有效降低,故為劉放血後便結束手術。劉被送往深切治療部後,經處方藥物仍未有好轉,終在同日下午傷重不治。


解剖劉屍體的法醫馬宣立昨指出,劉因頭骨骨折,令腦部受傷致死,其肋骨亦見骨折。馬解釋,劉身體受撞擊的地方是後方,尤其是後肩、頸部分,故相信他是向後跌致肋骨、頭骨創傷致死。


林、馬二人均表示,由橋頂至地面3.7米高,若傷者是頭部着地,將受到嚴重傷害。死因裁判官昨先後詢問兩名證人,若劉戴上頭盔工作,會否同樣受傷。馬對此則表示,即使頭骨因戴頭盔而未有裂開,頸部、肋骨等部位亦可能嚴重受傷。佩戴地盤頭盔,更有鬆脫的風險。


法醫:戴頭盔未必有用

事發於去年6月15日,運雞苗貨車司機劉玉棠(62歲),因不滿政府在收雞牌後未有賠償,遂於早上爬上中環干諾道中一天橋示威。其間警署警長劉志堅趕到現場,但在橋上勘察期間,劉從3.7米高的天橋頂踏空墮地,後腦着地,經搶救後即日死亡。


劉玉棠其後由立法會議員陳偉業陪同下,向殉職警長家屬叩頭道歉,又表示無意傷害任何人。他其後就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被判接受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記者昨致電劉玉棠,但至截稿前仍被轉駁至留言信箱,未有回覆。


【案件編號:CCDI-5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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