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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奶瓶燙少主手 印傭認嚴重傷人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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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15日 06:35
2012年06月1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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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印傭因歲半少主拒飲奶,逼他握住燙手熱奶瓶,3分鐘後少主小手起水疱,造成深層創傷,留院逾兩周。印傭昨於庭上承認嚴重傷人罪,被裁判官斥責不但沒照顧男嬰反而傷害他,嚴重違反誠信,將案押後至6月28日,索取背景報告後再判刑。


女被告Tatik Wijianti昨承認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沒想到會對男嬰造成那麼大的傷害,事後感到抱歉。她由今年4月被捕至今一直被還押,坦白認罪及向僱主道歉,請求法庭輕判。辯方又指出,被告及無業的丈夫於印尼育有5歲大兒子,去年7月她來港工作養家,希望本案結束後返回印尼與家人一起生活。


歲半少主拒飲奶 逼握熱奶瓶

事發今年4月6日下午4時,王姓女僱主到市場買菜,着被告留在將軍澳都會駅家中照顧少主。20分鐘後,王接到被告來電告知少主受傷,王婦趕回家後,發現兒子放聲大哭,左手長出現水疱,需要送往醫院治理,前後留院15日。皮膚測試證實,男嬰皮膚出現病變,醫生認為是由深層創傷造成,但相信不會造成永久疤痕。


事發後,印傭裝成一無所知,但醫生認為傷口乃人為造成,王婦認為印傭有可疑,於4月20日報警將她拘捕。印傭與警方會面時承認,當日正在餵奶,但事主喝完半瓶便拒絕再喝,她遂換了另一瓶奶,用熱水加熱5分鐘再餵奶,事主堅持不喝,她遂用手捉住事主的左手,讓他握着奶瓶繼續餵奶,事後發現其左手受傷。


【案件編號﹕KTCC20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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