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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補習社康橋教育創辦人陸艾齡,月初遭香港傳藝中心校長吳子文控告,指4月同意以201萬元向陸購入5間分校繼續經營,但陸於收取訂金後違約,阻止吳註冊成為校監,吳興訟索償。陸艾齡日前反擊,入稟反指吳子文違約,要求吳償還101萬元餘款,並按合約為分校支付租金。
原訴為陸艾齡及其持有的康橋教育中心位於火炭、九龍灣及太子3間分公司,被告為康橋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吳子文與梁健恩。
入稟狀指出,原訴與被告今年4月達成協議,以201萬元轉讓康橋教育中心股份及租約權益,容許被告在原址繼續經營教育中心,被告須支付租金。惟被告違約,拒絕在月底支付餘款,亦拒絕交租,故原訴入稟索償。
指被告違約拒付餘款
早於本月初,吳及梁已入稟控告陸艾齡,表示雙方已達成共識,陸向康橋國際出售5間教育中心,並收取了100萬元訂金。惟吳指陸違約,指陸艾齡曾去信教育局阻止吳繼續經營及隱瞞中心欠債,要求陸退訂及賠償。
【案件編號︰HCA1022/12】
原訴為陸艾齡及其持有的康橋教育中心位於火炭、九龍灣及太子3間分公司,被告為康橋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吳子文與梁健恩。
入稟狀指出,原訴與被告今年4月達成協議,以201萬元轉讓康橋教育中心股份及租約權益,容許被告在原址繼續經營教育中心,被告須支付租金。惟被告違約,拒絕在月底支付餘款,亦拒絕交租,故原訴入稟索償。
指被告違約拒付餘款
早於本月初,吳及梁已入稟控告陸艾齡,表示雙方已達成共識,陸向康橋國際出售5間教育中心,並收取了100萬元訂金。惟吳指陸違約,指陸艾齡曾去信教育局阻止吳繼續經營及隱瞞中心欠債,要求陸退訂及賠償。
【案件編號︰HCA1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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