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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倡2047截丁權 學者﹕須修憲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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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15日 21:35
2012年06月15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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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盛傳出任下屆政務司長的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新界原居民不能永享丁權,構思以《基本法》確保回歸50年不變為界,即2047年後不再批出丁權建屋,基於滿18歲男丁才可建屋,2029年後出生的新一代原居民預料因此失去丁權。有鄉事派嘲諷基本法對一國兩制及資本主義的保障應與丁權一併告吹;法律界贊成檢討歧視女性及城市人的丁權,但相信此舉涉及修改基本法。


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庭認為,林鄭月娥以保證50年不變的基本法第5條,去演繹保障原居民的第40條較為牽強。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說,改變丁屋政策需要修改基本法,否則會遇上司法覆核。


70年代推出的丁屋權益本是港英政府的中短期措施,直至回歸,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即受基本法保障。林鄭月娥日前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表示,原居民丁權不能無限期保存,鄉議局對她的構思一直無回應,她認為未來5年是提出終結丁權的時機。


稱個人思考 政府無既定立場

林鄭月娥在訪問中提出其構思,指基本法保證香港生活方式50年不變,即直至2047年,而男丁滿18歲才可建丁屋,故2029年出生的男丁將成為最後一批享有丁權的新界原居民。


林鄭月娥昨日回應, 在專訪談及的丁屋問題是個人思考,政府目前並無既定立場,但政策需要很認真、嚴肅並經過詳細研究與公眾討論,以及與鄉議局磋商來處理。立法會每隔一段時間會要求當局提交報告,故不覺得丁屋政策問題不存在,反而對過去5年無法開展丁屋政策檢討感到遺憾。


李柱銘:丁權歧視女性應檢討

多名鄉委會主席批評她「截龍博上位」,挑起事端破壞城鄉和諧,不排除發動激烈抗爭,其中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反駁﹕「到時丁權要結束,2047無資本主義,行不行?」他表示沒聽聞林鄭月娥的個人意見,這問題嚴重,要小心處理。


剛卸任律師會會長的屯門鄉事委員會主席何君堯,關注林鄭月娥的看法是否具法律理據,質疑其想法意味全港市民包括一國兩制、言論自由等權利也在2047年後消失,批評她引起不必要顧慮。


前基本法起草委員、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丁屋歧視女性及市區人,應深入探討,當年劉皇發提出保障新界權益,中方草委本來反對。但他對林鄭月娥提出的收回丁權界線提質疑﹕「鄧小平講過,如50年不變不足夠,可再多50年。50年後只停丁權?其他權呢?一國兩制都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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