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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螺洞項目不涉利益輸送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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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14日 12:00
2012年06月14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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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環境保護署今天(6月14日)表示,沙螺洞的公私營界別合作計劃項目申請人將「獲批免費使用政府土地」和「涉及利益輸送」的指控毫無根據,與事實不符。

 

     早前政府與包括有關人士在內的香港鄉郊基金代表會面時,已清楚向與會者解釋除《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下的環評程序外,沙螺洞項目的倡議人亦須符合《城市規劃條例》及有關土地使用的規定及申請程序。

 

     如沙螺洞發展項目取得相關的法定准許,項目倡議者仍須向地政總署就土地的安排提出申請。任何土地安排將受到有關地契條款及細則約束,包括支付政府評估應繳的地價。地政總署至今未有收到有關申請,亦不存在利益輸送問題。

 

     現時沙螺洞項目的倡議人已完成環境影響評估,並按有關條例進行環評程序,供公眾人士查閱,公眾可在6月19日或之前提供意見。

 

     沙螺洞是政府2004年推行的新自然保育政策中,公私營界別合作計劃下提出的建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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