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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被指巴士手淫脫罪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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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14日 06:35
2012年06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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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文員晨早乘搭巴士上班小睡片刻,聲稱驚醒發現鄰座中年商人在旁自瀆且三度呻吟。商人早前受審後,裁判官昨宣判時質疑女事主口供欠準,裁定商人在公眾地方作猥褻行為罪名不成立。


官稱女事主誠實 口供欠準

暫委裁判官蔡順昌表示,同情約30歲女事主的遭遇,但觀察其庭上供辭和警方口供,發現出入頗多,例如事主在庭上稱事發時在睡覺,但警方供辭則寫閉目養神。


此外,事主指被告梁耀相(45歲)在滿座巴士上手淫10分鐘,竟無人發現,她亦稱「不知可以報警」故沒有立即報警。蔡官指事主投身社會7年,有足夠社會經驗,以上解釋異乎尋常。蔡官指出事主雖然誠實,但僅依賴其證供而裁定被告在車上手淫,存有風險,遂判被告無罪。


控方案情原指今年3月19日,梁乘坐61X巴士從屯門前往九龍,其間在上層車廂手淫。


【案件編號:TMCC13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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