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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每年罰200億 去向成謎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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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14日 06:35
2012年06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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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超生罰款是計劃生育政策中一項主要的阻嚇措施,內地媒體估計,全國每年超生罰款可能超過200億元(人民幣•下同),但它們的去向卻成為國家秘密。


據《中國經濟周刊》報道,超生罰款是1980年代初的叫法,2000年全國統一稱為「社會撫養費」。目前各省可自行制定徵收標準,大致分四類﹕一是確定基數(通常為當地人均收入)後按固定倍數徵收,如江西3.5倍,上海、河南、湖北3倍;二是設置倍數區間,如北京3-10倍、新疆1-8倍;三是固定金額區間,如黑龍江城鎮居民3-6萬、農村1-3萬;四是設置徵收額的最低倍數或金額,如河北不低於2.5倍。歷史上曾徵收過最高的單筆社會撫養費金額為130萬元。


地方挪用 計生幹部自肥

國家計生委曾表示,按規定社會撫養費須上繳國庫,但不少地方截留、挪用社會撫養費的情况時有發生,尤其是在貧困農村地區,社會撫養費成為維持計生工作的重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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