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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醫4400萬遺產 繼母爭分一半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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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12日 21:35
2012年06月12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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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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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父親及妻子均先後去世的西醫曾廣力,11年前心臟病發死亡。因他沒兒女亦沒立遺囑,引發生母及繼母爭奪其約4400萬元遺產,終院早年裁定生母獨得遺產。繼母遂「變陣」興訟要求從繼子的遺產中分得一半作生活費,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終院曾判生母獨得

原訴83歲何倩仍,早年與曾廣力的生母梁麗芳爭奪遺產,但2009年7月終院頒下判決前兩月,梁未能等及判決已病逝,最終雖勝訴,但曾廣力的遺產由梁與第二任丈夫所生的女兒、即梁的遺產管理人陳銳玲承繼。


繼母何倩仍的大律師昨透露,曾廣力的4400萬元遺產包括兩個現估值共約3200萬元的診所物業,以及投資公司登彩發展有限公司原有1200萬元資產。何一方指出,曾廣力首個購入的診所物業,其實是以她與丈夫畢生積蓄購買,曾廣力生前每月給何2萬元生活費,且不時給予額外的旅遊開支,故現追討每月4.5萬生活費。何一方又要求以遺產一半、即2200萬作何的生活費,又指法庭應將何對曾廣力事業及財產的貢獻等行為加入考慮之列。


何倩仍昨供稱,她於曾廣力3歲時成為其繼母,及後何與曾父先後誕下3子3女,6子女中有醫生、教師及護士,而夫婦一直經營玉石生意,至90年代丈夫退休,並於2000年病逝,其生活開支遂由子女分擔。她稱因曾廣力掙錢最多,故主要由他供養。


她又承認現時生活簡樸,與女兒居於石硤尾大坑西邨,1年往內地探朋友約3至4次,不過由於各子女均已成家,她否認曾廣力死後生活質素有所提升。


繼母稱3歲起供書教學

不過,生母梁麗芳一方指出,曾廣力死前幾年,其報稅表上均沒填上供養父母資料,而扣除其他雜項後,其年薪只是約20萬元;其銀行紀錄更顯示,這幾年他經常透支,死時銀行戶口不單沒有現金,更欠下銀行8萬元。此外,有資料顯示,曾廣力死後約1年,擁有公司0.2%的胞妹曾幼微,曾經將公司名下的物業全變賣獲約1300萬元現金,但後來現金被何的子女提走,公司現僅得1.5萬元現金,但針對上述質疑,何一概稱不清楚。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A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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