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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女懲教員以協助女囚犯與男友通信為名,向他們索取名牌手袋及珠寶等,其中一人更訛稱祖母中風要借53萬元醫療費,二人早前被裁定收賄、索賄及企圖詐騙等罪名成立。法官指兩被告濫用職權,令懲教署蒙羞,分別判囚1年半及1年9個月,兩人或失去數百萬元退休金。
助聯絡男友 討金錢手袋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強調職員品德、誠信和操守,不容忍任何貪污個案。兩被告在案發時已被停職。
被判囚18個月的二級懲教助理吳淑怡(36歲)入職19年,今年5月被裁定罪成時精神一度崩潰,更有自殺傾向,需入住小欖精神病院。辯方呈上近40封求情信和嘉許狀,指她為人正直,對家庭和社會都很有貢獻,今次犯案是錯誤的決定。
另一被告懲教主任黎秀慧(47歲)入職20年,離婚並獨力撫養女兒。辯方指事件涉及「少許貪念」,案件亦令她失去400萬元長俸,冀予輕判。但法官指黎的職位比吳高,罪行更重,故刑期較長,判囚21個月。
法官譴責二人衝擊懲教署秉持誠信和嚴守紀律的精神,身為懲教人員反而破壞紀律,濫用職權,令懲教署蒙羞。法官又引用案例指貪污如野火燒不盡,文明社會不可容忍。本案雖令她們失去引以自豪的工作,但可謂咎由自取。
【案件編號: DCCC12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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