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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同情不獲償「經驗投資者」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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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07日 06:35
2012年06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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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雷曼小組報告特別同情事件中不獲賠償的「經驗投資者」。報告指本港沒有法例指定誰是「經驗投資者」,但他們卻被摒除在銀行回購之外。本港多名演藝界人士在事件中都被界定為「經驗投資者」。


2500人未獲賠 委員促銀行主動和解

委員甘乃威表示,現時仍有2501名事主未獲賠償,希望銀行立即跟事主和解,若銀行不同意,希望政府及金管局介入。對此,金管局發言人回應稱,經調查後,這2501宗個案已完成調查,並發現表面證據不足或缺乏足夠理據支持採取紀律行動。例如有些投訴人是金融界專業人士,包括投資銀行高層專業,對金融產品有專業知識。


金管局又指這2501宗個案中,超過一半曾與銀行達成局部和解協議,其他則因投訴人不接納和解、撤銷投訴、沒有足夠資料跟進等原因而完成調查。該局指出,若投訴人能提交新的資料或證據,金管局願重新啟動調查。金管局過去亦有重開20多宗投訴作出跟進調查。


其中一間被點名的銀行星展香港表示,有關建議仍需時間研究;花旗香港則稱,會研究報告的內容及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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