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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女職員裁死於自殺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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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07日 21:35
2012年06月07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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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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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中文大學女職員黃燕雲於兩年前在酒店死亡,牀上撒滿過百粒藥丸,死因庭早前揭發她生前疑被其前上司中大前秘書長梁少光多番性騷擾,陪審團昨日以大比數裁定她死於自殺。不過,中大學生會代表在法庭外「鬧爆」校方處理性騷擾事件嚴重失當,敦促涉及事件的高層道歉。


中大校長沈祖堯昨稱,黃燕雲(47歲)在中大服務16年,表現卓越,大學痛失英才感惋惜及難過,對其家人致以深切慰問。校董會成員陸耀文則認為,有必要盡快召開會議,討論改善方法。


校董會:盡快開會尋改善方法

中大發言人補充,校方致力消除及防止性騷擾,會定期檢討和更新政策,處理投訴時校方有責任按法例保障投訴人及被投訴人的私隱。中大承諾日後會提高師生、職員防止性騷擾的警覺,加強培訓,又會更加注意師生情緒問題,加強對有需要人士的支援。


近日先後發生中大前秘書長梁少光,以及教育學院講座教授盧乃桂涉嫌性騷擾風波,中大學生會昨在死因庭裁決後表示震驚及憤怒。學生會批評,中大防止性騷擾委員會前主席馬麗莊得悉黃燕雲事件後,先指黃未有明顯反抗,亦未有報警處理;時任副校長楊綱凱亦稱為「尊重」黃,未有跟進;現任校長沈祖堯更未有回應黃燕雲家屬展開調查的要求,梁少光亦沒有抗辯機會,直指沈屬嚴重過失。


學生會:無報警無跟進無調查

中大校董陸耀文指出,基於保密該性騷擾案從匯報校董會,隨着死因聆訊結束,認為校董會有必要召開會議,由主席向中大校董及所有持分者交代處理時的細節和過程,並汲取教訓。


學生會要求校方公開對話,涉事高層亦應就其不當言行道歉。學生會又認為中大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性騷擾事件及檢討政策。


團體指死者因政策失效死亡

新婦女協進會亦認為,黃燕雲因防止性騷擾政策失效而死亡,建議校方應接納口頭投訴、加入主動調查權等,而處理性騷擾個案的員工亦應具相關專業知識。


3男2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近兩小時,以4比1裁定黃燕雲死於自殺。她曾服用多種藥物,當中抗抑鬱藥阿米替林(Amitriptyline)引致不良反應令她死亡,陪審團沒有提出建議。


死因裁判官向家屬致慰問,又指明白家屬難過及痛苦。他形容黃受大學高等教育,是一名精英,寄語家屬盡快走出傷痛陰霾「向前行」。


家屬律師批無為死者設想

家屬代表律師文浩正,昨反駁代表中大高層及梁少光的兩名資深大律師,指被侵犯者不敢反抗的事件屢見不鮮。事件中黃燕雲正因為身為防止性騷擾委員會的秘書卻未能處理好,為當時「咁蠢嘅反應」痛苦自責,終患上抑鬱。


文浩正又稱,中大高層作供時按黃的要求保密但未有展開調查,卻又將事件告知兩屆校董會主席,可見保密要求並無絕對。他又質疑,中大的決定並無以黃的利益為依歸,認為校方應「做一些可以幫到黃燕雲的事」。


【案件編號﹕CCDI-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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