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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開支出錯 梁振英入稟申修改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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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06日 06:35
2012年06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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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候任特首梁振英近月密鑼緊鼓,準備下月上任,惟接棒前須過高院一關。他日前入稟高院稱申報特首競選開支時出錯,要求修正開支申報書,呈請將於他上任前8天、即本月22日審理。競選辦表示,入稟並非因終院早前裁定何時起計算選舉開支,令他們「計漏數」而急忙入稟,強調不影響梁的就任。


上任前8天開審

梁振英競選辦昨回覆指出,因整理開支及製作報表時輸入出錯,且收到一些遲來的付款通知,須在限期後追加申報,故入稟要求修改。候任特首辦發言人補充,原本漏報一項訂閱新聞服務支出約14.9萬元,加上其他細項開支和收回訂金,總開支由原先約1120萬元增加12萬元,至1132萬元,但未超出1300萬元開支上限,強調呈請不影響梁就任。


漏報開支 候任辦:不影響就任

梁振英一方於4月24日、即候選人申報選舉開支及捐款限期當天遞交申報書。事隔約一個半月,梁一方在入稟狀指出,競選辦副主任、生產力促進局前總裁鄧觀瑤呈交的誓章內,其中一份文件出錯,遂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向法庭申請更正,以及要求豁免相關錯誤而招致的懲罰。梁要求撤銷原本遞交的申報書,並在本周一入稟起計3周內再呈交正確申報書。高院暫委法官歐陽桂如將於本月22日處理聆訊。根據上述法例,假如候選人未按規定提交選舉開支申報書,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案件編號:HCMP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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