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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噴霧標籤不當需回收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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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04日 12:00
2012年06月04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百癬靈特效皮膚噴霧(註冊編號:HK-54689)的部分包裝盒附有未經批核的標籤,屬未經註冊產品,衞生署今天(6月4日)同意美亞製藥廠有限公司從市面自願回收該產品。

 

    百癬靈特效皮膚噴霧是治療香港腳的非處方藥物,該署在調查一宗市民就的查詢時得悉事件,美亞將有關產品售予分銷商永佳藥業有限公司。永佳分銷該產品售予本地零售商時,在未經授權下,重新標籤部分產品的包裝盒。

 

     市民可致電美亞熱線2601 267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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