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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涉貪污及有藏毒案底的前油尖旺區區議員秦飛鵬,涉安排6名「學生」虛報教育課程,詐騙學生資助辦事處免入息貸款及持續進修基金逾11萬元。秦一度否認控罪,昨突然改口認罪,聲稱因早年卸任區議員,經濟拮据而犯案。
秦飛鵬涉安排「學生」虛報課程
首被告秦飛鵬(56歲)及次被告「假學生」朱明威(30歲)承認串謀詐騙罪。案情指出,秦於2007年底向朱介紹報讀偉林教育中心的電子商務專業證書課程,建議他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請「免入息審查貸款」1.25萬元。秦向朱稱,他毋須支付任何學費,但需出席小量課堂以報稱是該課程的學生,事成後他可獲3000元報酬,秦又為朱擔任彌償人及安排女兒秦雪盈擔任見證人。
辯方求情時指出,秦鵬飛於1994至2003年出任油尖旺區民選區議員,育有3名分別26、21及19歲的女兒,當年因卸任區議員致經濟拮据而犯案。他只為取得3000元佣金擔任中介人,又遞交前立法局議員李汝大的求情信。
官指罪責可判即時監禁
案發時任職地盤工的朱明威,律師指他當時失業,加上欠下卡數被追債,因經濟困難一時愚蠢而犯案,但後來轉為廉政公署的控方證人,並已開始向學資處分期還款,現尚欠6808元未還。他另有兩名僅5個月及歲半大的子女需要照顧。
裁判官指出,兩名被告明知非為進修而申請資助,案情嚴重,首被告的罪責可判即時監禁。案件押後至6月18日,索取首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還押。次被告則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KCCC4542/11】
秦飛鵬涉安排「學生」虛報課程
首被告秦飛鵬(56歲)及次被告「假學生」朱明威(30歲)承認串謀詐騙罪。案情指出,秦於2007年底向朱介紹報讀偉林教育中心的電子商務專業證書課程,建議他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請「免入息審查貸款」1.25萬元。秦向朱稱,他毋須支付任何學費,但需出席小量課堂以報稱是該課程的學生,事成後他可獲3000元報酬,秦又為朱擔任彌償人及安排女兒秦雪盈擔任見證人。
辯方求情時指出,秦鵬飛於1994至2003年出任油尖旺區民選區議員,育有3名分別26、21及19歲的女兒,當年因卸任區議員致經濟拮据而犯案。他只為取得3000元佣金擔任中介人,又遞交前立法局議員李汝大的求情信。
官指罪責可判即時監禁
案發時任職地盤工的朱明威,律師指他當時失業,加上欠下卡數被追債,因經濟困難一時愚蠢而犯案,但後來轉為廉政公署的控方證人,並已開始向學資處分期還款,現尚欠6808元未還。他另有兩名僅5個月及歲半大的子女需要照顧。
裁判官指出,兩名被告明知非為進修而申請資助,案情嚴重,首被告的罪責可判即時監禁。案件押後至6月18日,索取首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還押。次被告則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KCCC45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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