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01日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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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今天(6月1日)公布,《證券及期貨(淡倉申報)規則》6月18日生效,規則第六條下公布合計淡倉量資料的規定除外。
市場參與者須透過專門的網上系統申報淡倉,該系統6月18日起投入服務。證監會已發布
指引,解釋該規則中的若干條文,並提供
測試平台,讓市場參與者熟習網上申報系統及測試其本身的內部系統及程序。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淡倉申報制度有助有效監察本港市場的沽空活動。隨着制度即將生效,受影響人士應為新規定作好準備,並應參與相關測試,以助他們遵守有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