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黃仁龍﹕港有清晰法例處理貪官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01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01日 06:35
2012年06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正在北京訪問的律政司長黃仁龍昨日表示,本港有清晰的法律條文如防止賄賂條例,處理涉及政府現任高官或前高官的調查事宜及懷疑貪污案。他強調,檢控工作由律政司主管,是特區政府高度自治事宜,不會受到任何干預。


黃仁龍說,若涉廉署調查的案件,由於有獨立機制審視調查過程,透明度和問責性都會很高。


黃仁龍說,廉署完成調查後,會將調查結果交予律政司,強調律政司會採取不偏不倚態度,並根據證據,以決定是否提出檢控;若涉案者身分敏感,律政司亦有既定機制處理,會交由刑事檢控專員決定是否檢控,並會諮詢獨立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他續說,一旦市民對部分案件產生疑慮,政府會於適當時候進一步發表聲明,以令市民放心。


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昨在港台節目《議事論事》表示,曾蔭權懷疑涉貪案件已令整個公務員隊伍蒙羞,她期望候任特首梁振英及新班子能貫徹廉潔奉公守則,在這方面下更多工夫。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