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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馬會會員貪污受賄,詐騙馬會推薦他人申請馬會會籍,包括前政協委員在內的3名被告,早前被裁定受賄、教唆受賄及洗黑錢罪成。法官昨判刑稱不容眾被告恣意摧毁香港多年來獲得的廉潔美譽和成果,3人被判囚兩年至3年半不等。
案中成功申請分案處理的另外4名被告將於明日提訊,另被告吳家麒(56歲)須向馬會歸還30萬元,另就他在案中收受廉署臥底25萬元亦須歸還。本案3被告背景報告及辯方求情指出,吳家麒留學美國,曾任海關督察,後開設批發公司每年盈利2000萬元,他曾任政協委員,現患有高血壓、前列腺癌等。
現職速遞員的被告林維熾(60歲)案發時在吳的貿易公司任職文員,曾有3段婚姻。曾任職石匠的被告鄧鏡松(50歲)亦患有前列腺癌及肝炎,他被指沒有悔意。
官斥不容破壞港廉潔
法官邱智立判刑時稱,近40餘年香港努力不懈打擊貪污,令本港變成全球數一數二的廉潔城市,不容少數不擇手段之徒破壞本港美譽和成果。邱官指吳身為馬會全費會員,嚴重違反馬會對他的信任,其行為屬精心策劃。
案情透露,吳分別收取30萬元及透過林收取25萬元,協助林偉明(譯音)及廉署臥底申請馬會會籍。鄧則收取小巴公司東主陳月明共125萬元,協助推薦他申請會籍。
【案件編號﹕DCCC810、813、9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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