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陳冉覆核案6月再訊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3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30日 21:35
2012年05月30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政府聘請非香港永久居民陳冉為候任特首辦項目主任,遭人民力量李偉儀提出司法覆核。政府日前呈交逾百頁文件,力陳李偉儀無權提出申請,惟法官林文瀚不認同。林官關注《基本法》規定公務員須是永久居民的例外情况,押後聽取雙方陳辭,再決定是否受理。


法官林文瀚昨開庭處理黃毓民辦事處研究員李偉儀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對於政府陳辭指李無權提出申請,林官即反駁,政府在現階段難以此理由駁回。《基本法》第99條規定公務須是永久居民,第101條又對外籍公務人員另有規定,又准許法律規定某一職級以下者不受限制;林官關注法庭應如何詮釋後者,惟與訟雙方昨未能提供資料,決定押後至6月12日再訊。


官:涉公眾及法律 任期完無影響

李偉儀指出,陳冉任期將於6月30日完結,擔心案件其後無法繼續審理,法官及政府均指出事件涉公眾及法律問題,即使陳冉任期完結亦無影響。李偉儀在庭外表示,其目的不是「打爛陳冉飯碗」,只是憂慮開了壞先例,內地人或會滲透本港公務員體系,亦不想人治凌駕法治,考慮到公眾利益,才決意告上法庭。


【案件編號︰HCAL61/12】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