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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屋宇署今天(5月29日)公布,4月發出14份入伙紙,包括港島七份、九龍兩份及新界五份,合共提供1,444個住宅單位,建築樓面面積共137,808平方米。該月獲批入伙紙的非住宅建築樓面面積共112,862平方米。
當局在4月批出13份建築圖則,其中港島三份、九龍兩份及新界八份;包括三項住宅及商住發展、四項商業發展及六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共14項,完工後可提供147,714平方米的住宅建築樓面面積,涉及2,149個單位;以及內非住宅用途建築樓面面積66,815平方米。
月內當局接獲九宗建築項目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屋宇署今天(5月29日)公布,4月發出14份入伙紙,包括港島七份、九龍兩份及新界五份,合共提供1,444個住宅單位,建築樓面面積共137,808平方米。該月獲批入伙紙的非住宅建築樓面面積共112,862平方米。
當局在4月批出13份建築圖則,其中港島三份、九龍兩份及新界八份;包括三項住宅及商住發展、四項商業發展及六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共14項,完工後可提供147,714平方米的住宅建築樓面面積,涉及2,149個單位;以及內非住宅用途建築樓面面積66,815平方米。
月內當局接獲九宗建築項目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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