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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工聯會轄下的銀行業僱員協會近月收到一間美資銀行多名員工投訴,指銀行由4月份起單方面更改員工上班安排,任意調動員工每天上班時間,並以月計標準工時,若員工因病缺勤除了不計算工時,還要加班補償,涉嫌剝削員工。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知悉有美資銀行推出節流措施後,已即時與雙方聯絡了解事件,提供協助。
銀行業僱員協會主席李麗貞表示,根據銀行員工提供的彈性工作政策文件顯示,銀行將員工按日計算的工時,改為每月合計出標準工時,即如每天工作8小時,月做20天,每月標準工時為160小時,超過有關時數才獲發加班津貼。她指出,主管可按實際需要要求員工工作,令員工變得隨時候命,可能出現早上上班2小時回家,夜晚再接電話回到公司工作。
放病假產假後要補時
她又指,文件列明員工取病假或產假期間,會被視為沒有履行工時,要在假期後「補時」,以抵償缺勤時間。她擔心有關銀行作為試點,日後有其他企業效法。據銀行員工蔡先生透露,至今已有1名銀行員工被裁,5人因新政策被逼走。
協助跟進事件的立法會勞工界議員葉偉明指出,銀行做法有違僱傭條例的立法原意,促政府盡快制定標準工時,保障僱員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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