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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環境局就興建焚化爐及擴建3個堆填區申請撥款,上月底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否決。惟環保署早已通過在石鼓洲興建焚化爐的環評報告,日前再被長洲居民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環保署的決定。
興建焚化爐環評已通過
早前已有3名長洲居民提出司法覆核,第4名居民洗志文日前再就此事入稟,表明不滿環保署今年1月17日通過環評報告,批准在石鼓洲興建造價達150億元的焚化爐;答辯人是環保署長。入稟狀指出,環評報告指計劃預料會影響在該處生活江豚的生態;相反,報告無詳細解釋焚化爐所排出的有毒污染物及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影響等。再者,對於可以取代興建焚化爐的其他選擇,報告亦無詳細考慮。
批環評只提江豚受影響 不提公眾健康
入稟狀續指出,基於上述因素,環保署不應通過環評報告,要求法庭推翻其決定。由於立法會已否決建焚化爐撥款,環保署已表明政府無法於本屆任內、即6月30日前再提出撥款申請及完成有關程序,會留待下屆政府處理。
【案件編號︰HCAL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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