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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助理署長騙房津緩刑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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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17日 21:35
2012年05月17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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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樊容昌,25年前擔任政府產業測量師及高級產業測量師時,隱瞞自己是租住單位的業主騙取租屋津貼,8年間獲利132萬元。樊早前在區院承認5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罪,法官昨判刑時考慮到他將會失去逾700萬長俸且已賠償368萬元,格外開恩判以緩刑。


法官判刑時指出,本案案情嚴重,認為被告樊容昌(60歲)犯案是出於貪心,他獲得的租金津貼金額不小,但考慮到樊很有可能會失去長俸,且已賠償政府亦沒有犯罪紀錄,其間與廉署非常合作。此外,樊在同事、社會及業界均有良好聲譽,事件對家庭有嚴重影響等,認為被告情況特殊,同意判被告入獄8個月,緩刑2年。樊聞判後即如釋重負,散庭後與到庭支持的親友逐一擁抱握手。


官﹕考慮被告將失700萬長俸

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昨求情時重申,原本今年退休的被告為了案件而精神崩潰,擔心得持續失眠、體重下降、患上抑鬱症並有自殺念頭,亦因其神態狀態太差,故其報告顯示並不適合接受社服令。


案情指出,被告於1987年3月以90萬元購入太古城逸天閣單位,同年6月至95年11月,先後5次申請自行租屋津貼,報稱以月租6500至2.5萬元租用該單位,被告為了隱瞞單位真正業權,他成立信景投資有限公司以持有涉案單位,並以岳母、姨仔以及相熟的朋友任公司董事。1995年12月被告停止申領租津,並以另一太古城單位申請居所資助津貼。


【案件編號﹕DCCC2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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