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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胃氣脹 中醫涉摸胸非禮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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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17日 21:35
2012年05月17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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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浸大副學士女生因喉嚨痛和胃氣脹求診中醫,檢查期間疑被摸胸非禮,年近六旬的中醫昨就非禮罪受審。事主供稱當日躺在牀上,中醫推高她的上衣和胸圍按壓乳房,檢查背部時還大讚她「條骨好靚」。


中醫雷良(59歲)被控於去年8月17日在旺角金都中心診所內非禮25歲事主。事主作供稱,自2010年起向被告求醫約10次,案發當日下午她因喉嚨痛前往診所。完成相關診斷後,被告問她有否其他不適,她才表示有胃氣脹和頭暈。


事主續稱,被告指示躺在牀上量度血壓,但被告沒有知會她便伸手入她的上衣,一邊按壓腋下和胸部,一邊問有否感到痛楚。她聽到被告說「要唔要自己除、自己按」,她以為被告自言自語便沒回應。後來被告扯高她的上衣和胸圍,按壓乳房四周。


被告又被指將事主長褲拉低,露出三分之一臀部,按壓事主盆骨和腹股溝,最後檢查事主背部時還稱讚「條骨好靚」。事主後來將事件告知朋友,4日後報警。


專家﹕觸病人須對方同意

行醫30年的港九中醫師公會首席理事長何國偉以控方專家證人身分作供,指一般中醫在檢查前,會向病人表明觸及哪些部分,須獲對方同意。


對於辯方指被告其實只是檢查事主淋巴核,何解釋若病人僅是胃氣脹,便與淋巴無關,醫師主要檢查腹部,不用觸及上身。但何在辯方盤問下,又承認若病人同時有喉嚨痛,檢查淋巴、按壓胸部以檢查有否肝鬱,也是可接受的方法。


控方指被告作為醫師,與病人構成互信,檢查理應在第三者在場、獲得病人同意下進行。惟辯方反駁案件最多涉及違反中醫守則,但不等於構成非禮。案件本月25日續審。


【案件編號﹕KTCC3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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