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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從學會提供的義工服務的過程中,佘泰基認為港人非常關注物業安全,只是認知上稍有不足,他認為從業主本身及制度上着手,從而提升物業管理質素。佘以物業比作身體,指業主有責任保持身體健康,管理公司只是健康顧問,「政府搞好系統,決定哪種人可擔任醫生,因為就算好愛惜身體,都需要人提醒」。
因此,佘泰基針對香港實際環境,建議推行物業管理員的發牌制度,「未發牌前,街市有執山草藥嘅都叫醫師,小病或者冇問題,但大病就要睇專業人士」,中醫發牌制度推行後,現時找中醫便更放心。同樣道理,倘若物業管理不設發牌機制,由於一般市民的物管認知仍有落差,在選擇管理公司欠缺保障,因此發牌制度有助市民更安心揀選管理公司。
倡從業員分級制
此外,佘亦提出行業分級制,分為前線人員、管理督導級。由於物業管理是勞工密集的行業,除了對法例、硬件保養的認識,也涉及如何處理人際關係,根據ETC去年調查,香港從事物管行業有73,481人,professional(專業級)佔3533人,supervisory(管理級)佔11,300人,該批人員同樣有實務,應該給予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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