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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律師行師爺涉嫌冒認律師,串謀警員向疑犯父親提供案件調查資料,索取1.3萬元報酬後又涉嫌詐騙律師費,被控串謀使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欺詐罪。法官昨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認為案件有疑點,但批評被告做法不恰當,促被告日後工作時要多加改善。
官批被告做法不恰當
被告黎玉良(55歲)在張陳鍾律師行任職法律行政員(俗稱師爺)。控方案情指出,黎串謀前警員等人,向兩名正潛逃的謀殺案疑犯及其父親,提供案件調查資料及法律意見,索取1.3萬律師費及「茶錢」。當兩名疑犯返港自首後,被告仍負責處理本案,又向疑犯父親索取2.2萬元律師費,卻叫對方將錢存到其私人戶口,被告涉落格4000元。法官昨指出控方證人口供前後不一,裁定被告脫罪。
【案件編號︰DCCC13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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