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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局長加薪「出術」 議員批「博大霧」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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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16日 06:35
2012年05月1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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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擬增加問責高官月薪8.1%(以現薪酬計應為14.2%),理據是過去10年高級公務員累積加幅為8.1%。不過,本報發現,該計算方式,是以2002年10月1日公務員減薪後的水平計算;但若以2002年7月1日問責制推行時計算,高級公務員薪酬累積加幅只有3.3%。


以總薪級表49點計算,2002年9月30日前的月薪是92,510元,10月1日起減薪至88,425元,目前月薪為95,595元。若以前者計算,增幅3.3%,後者計算的增幅則為8.1%。政府決定司局長加薪幅度時,採用8.1%增幅。不過,當計算司局長實際加薪數字時,卻以2009年司局長自願減薪前的水平計算。結果,現時月薪282,080元局長,加薪後可增至322,260元,因為計加薪時,是以減薪前的298,115元作基礎上調8.1%。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批評政府做法取巧,欺騙公眾——計加幅時,用減薪後的薪酬作基數;但加薪數字則以司局長減薪前的薪酬計起,「兩邊都食盡」。他說,2002年7月時已實施問責制,薪酬應以當時公務員的薪酬為計算基礎,不應「博大霧」,抹去公務員減薪前的3個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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